以下的使用限制应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电池:
1. 在隔爆外壳内不应使用排气式或开启式蓄电池来构成电池组。
2. 在隔爆外壳内可使用阀控式密封电池,但只能用于放电目的。
3. 符合E.5隔爆外壳内蓄电池充电要求时,气密式蓄电池可在隔爆外壳内充电。
4. 包含电池的隔爆外壳应设置警告标志“警告: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时严禁打开”。当电池和与其连接的电路符合GB/T 3836.4-2021的要求,并且在运行时电池不充电,则此要求不适用。
5. 电池组和与其相连的安全装置应安装牢固(例如:为此目的而设计的夹子或支架)。
6. 电池和与其连接的安全装置之间不应有相对位移,否则会妨碍符合相关防爆型式的要求。
7. 根据GB/T 3836.1-2021的要求,在外壳试验前后宜检查其是否符合上面第5条和第6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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