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型电缆引入装置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电缆引入装置符合GB 3836.2—2021的要求,并且当采用具体型号的电缆试样进行试验时,作为设备的一部分试验取得防爆合格证;
b)如果为加热塑护套、热固护套或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并满足致密要求,可以使用符合GB 3836.2—2021要求的隔爆型电缆引入装置,但应配用密封圈,并按照图1选择;
如果电缆引入装置符合GB 3836.2—2021的要求,并且用特定电缆试验进行试验,在外壳内多次点燃可燃性气体,在外壳外部没有出现点燃,则不必符合图1的要求。
图 1 符合b)的电缆的隔爆外壳电缆引入装置选型图
注a:内部点燃源包括火花或正常运行条件下出现的能够引起点燃的设备表面温度。仅包括接线端子的外壳或间接引入(电缆经绝缘套管穿过作为设备一部分的外壳壁引入设备)外壳认为不会成为内部点燃源;
注b:容积:外壳的内部总体积。
①如果外壳和内部部件在使用中不可分开,其容积是指净容积;
②对于灯具,在未安装光源时测定容积。
c)有塑料护套或无塑料护套的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具有相应的符合GB 3836.2—2021要求的隔爆型电缆引入装置;
d)设备文件规定,或者符合GB 3836.2—2021要求的隔爆型密封装置(例如,密封腔),并且采用与所用电缆相适应的电缆引入装置。密封装置应有密封填料或其它填充在单个芯线周围的相应密封。密封装置应安装在靠近电缆引入设备的位置;
e)在设备文件中规定,或者符合GB 3836.2—2021要求的隔爆型电缆引入装置,单个芯线周围用填料密封或弹性密封进行密封,或采用其它等效密封措施。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投诉电话:0377-62377728 举报邮箱:fbypt@ex1258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