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依据: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5.1.4
可能被点燃引爆的可燃粉尘(粒)采用气力输送时,输送气体应采用氮气、惰性气体或充人这些气体的空气,其氧气浓度应根据可燃粉尘(粒)的极限氧浓度(LOC)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2%(体积);当LOC小于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LOC的60%。
2 无氧气浓度连续监控和安全联锁的场合,当LOC不小于7.5%(体积)时,安全余量不应小于4.5%(体积);当LOC小于7.5%(体积)时,氧气浓度不应大于 LOC的 40%。
5.1.8加工或处理可燃粉尘或粉体的场所,设备之间连接和接地应采用金属或其他导体材料。
5.1.9采取导体之间连接和接地措施,仍不能防止分散的粉尘或粉体产生静电荷的场所,应安装静电消除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6.3.2当存在静电引燃危险时,除应符合GB12158相关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不便或工艺不准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料的器具、输送粉料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防静电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1.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不应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7.2.1 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应接地。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解读及应用-石峥嵘编著》
2.1.7条解读: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主要有通风一除尘和惰化等
(1)通风、除尘。
通过通风、除尘等措施,使存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等的场所不形成爆炸危险性环境,是最常用的防火防爆手段。
一般认为,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当空气中可燃粉尘的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时,可满足安全要求;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当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 10%时,可认为没有燃烧爆炸危险。美国消防协会(NFPA)《防火手册》指出:可燃蒸气和气体的警告响应浓度为其爆炸下限的20%;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 50% 时,要停止操作并进行惰化。国内大部分文献和标准也均采用物质爆炸下限的 25% 为警告值
(2)惰化。
惰化是通过向被保护系统充人惰性气体、气体灭火剂或向可燃粉尘中添加惰性粉使系统内混合物不能形成爆炸性环境,或增加混合物点燃难度的防爆技术。尘,对于采用惰化保护的场所,当可燃蒸气、气体、粉尘等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爆炸不限的 50%时,应切断危险源(停止操作)并进行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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