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
接地的相关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对于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诸多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电气接地的一般规定
在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明设备无电,然后进行三相电源短路操作。
接地线的装设应遵循一定顺序:首先连接接地端,再接导线端,并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则相反。整个装、拆过程必须在监护下进行,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绝缘绳,且人体不得触碰接地线或未经接地的导线。
对于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装设接地线时需遵循特定顺序:先装低压,后装高压;先装下层,后装上层;先装近侧,后装远侧。拆除时的顺序亦应相反。
成套装置的接地线应选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²,并需满足装设地点的短路电流要求。接地线应通过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线上,严禁采用缠绕方式接地或短路,也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为接地线或短路线。
当利用铁塔接地或与杆塔接地装置直接相连的横担接地时,每相可以分别接地,但需确保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都处于良好状态。杆塔与接地线连接的部分应清除油漆,以保证良好的接触。
在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项进行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必须接地。串联的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进行放电,同时也要对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进行放电操作。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如有需要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电气设备接地的范围
应当接地的部分包括
(1)变压器、电机、照明器具、移动式电气设备以及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或构架。
(2)电缆终端盒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和金属支架。
(3)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铁心。
(4)室内外配电装置、控制台等金属构件,以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5)电气传动装置。
(6)安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电气设备,如熔断器、电容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金属外壳,以及钢筋混凝土杆塔内的钢筋等。
不需接地的部分包括
(1)在干燥环境中,当交流额定电压小于36V且直流电压小于110V时,电气设备外壳不需接地,但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除外。
(2)在以木质或沥青为地面的干燥房间内,当交流电压小于380V且直流电压小于400V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不需接地。
(3)若电气设备与机床的机座间能可靠地接地,则仅需将机床的机座接地。
(4)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框架。
(5)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和配电装置上可拆下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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