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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准5家地方炼厂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申请

2015年9月11日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一站式O2O服务平台 浏览 441 次 评论 0 次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多条公告,批准5家地方炼厂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申请。

  公告显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利石化)获批252万吨/年,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石化)获批350万吨/年,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获批616万吨/年,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获批530万吨/年,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获批276万吨/年。值得注意的是,亚通石化获批额度由公示时的336万吨/年减少至276万吨/年。

  上述企业早在7或8月已走完审批程序进入公示期。此外山东京博石化、山东寿光鲁清石化申请原油进口使用权由中国石化联合会评估结束,待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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