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自1994年接入中国之后,发展之所以那么快且有那么多互联网企业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开放。首先,互联网是一个创新平台,一个可以分享思想的创新平台。此外,总体而言,互联网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中国开展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不像很多发达国家有那么长时间的实践。到目前为止,中国市场上还有些规则并不是非常公平,但是相对来说在互联网领域是公平的。
他认为,中国互联网的成功,归因于有这样开放的平台能够鼓励创新,能够交流很多很好的新思想以及能够真正实现公平竞争,也得益于不断探索良好的互联网治理与发展并重的制度、框架以及环境。
多利益相关模式
谈及多利益相关模式,高新民认为,多利益相关模式并不是一种单一孤立的模式,也不是一种解决方案,而是一系列基本原则。互联网治理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复杂和多样,同一个问题可能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简单套用一个模式解决所有问题,而是要通过一系列基本原则予以指导,灵活应对。
首先是包容原则。一方面,普及率问题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比较关注。目前为止,我国的城镇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60%,农村和偏远地区只有30%多,普及率的差距较大,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是包容创新或包容性创新。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的时候,中国互联网协会就经常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新兴应用,并向政府建议放手企业以包容创新的模式来发展,允许创新,但是由监管部门划定底线,给予企业宽松良好的创新环境,不要给创新设置太多的玻璃天花板。
其次是平衡原则。以安全和发展的平衡为例,不能为了绝对安全而阻碍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有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底线。在这个过程当中,每一个相关方都应该担负自己的责任,政府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企业除了在市场公平竞争以外也要履行社会责任,而行业协会的定位是要起到纽带桥梁的作用。
再其次是动态演进原则。互联网创新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在新的模式下如何管理或治理,也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而不是一层不变的。如电子商务,中国现在的电子商务非常发达,但是刚开始发展的时候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假货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出面治理。此外,有些商业规则没有设定好,就会导致恶性竞争、低价竞争,对上游的制造业造成伤害。但即便这样,也不能一开始就下重拳管死,要以发展的眼光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治理。
后一个原则是有效实施。虽然政府出台很多文件,但很多政策却落不了地。互联网的发展和变化非常快,因此如何有效跟进变化和落实政策是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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