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抗爆剂招标
2016年4月12日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一站式O2O服务平台 防爆电气、防爆电机、防爆通讯、防爆空调 浏览 2756 次 评论 0 次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抗爆剂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抗爆剂年度预估数量700吨。
使用功能:使用非金属抗爆剂按照1%的比例加入到汽油中,汽油辛烷提高2-3个单位。
技术标准:密度(20℃),g/m3:0.900~0.995;凝点℃:≤-25;溶解性:与汽油相溶;机械杂质:无。
质量要求:提供本厂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服务:石化厂正常生产期间,供货方需按照泽普石化厂的供货要求,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抗爆剂生产商或中石油内部贸易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4、企业概况,需提供近两年在国企炼厂的抗爆剂销售业绩资料,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复印件(可隐去价格)、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评价报告(需能够证明上述业绩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抗爆剂样品(样品与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同时递交),样品数量为1L/瓶×2,其中1瓶做为招标前进行分析化验使用;另1瓶封存待中标后与第一次供货物资做对比。投标人逾期送达样品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样品化验不合格则认定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
6、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5-19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5-24 19:30:00.0
1、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至 2016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在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物资供应部采办中心一楼117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caibzx-txn@petrochina.com.cn购买(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联系人及电话:贾文江0998-7523743。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6-14 12: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14日 12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泽普奎依巴格镇昆仑路20号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物资供应部117室送达或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以招标人收到邮局邮件时间为准),接收人:贾文江0998-7523743。
2、招标人不接受电子邮件投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300000 元人民币的有效形式(如银行转帐、电子汇票、银行保函等)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只接受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 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