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气厂同步回转压缩机增压排水采气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4月18日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一站式O2O服务平台 防爆电气、防爆电机、防爆通讯、防爆空调 浏览 2257 次 评论 0 次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第三采气厂同步回转压缩机增压排水采气施工服务
项目编号 2016-0131610-DQYT-0008788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同步回转压缩机增压排水采气施工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45井次,需要1个技术服务公司。
2.2 工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3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6-FW039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3.3 投标人的设备及人员配置符合要求(满足附件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3.4 投标人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
3.5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设备及人员不得在投标人中标本项目后,再用于参与其他同类型施工作业,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解除合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4-1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25 16:3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7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位名称及拟投项目名称。(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5-10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7层。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5-10 09:0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中登文景大厦7层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杨洁
电话: 15029051190 传真: 15029051190
电子邮件: yangjie0459@163.com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3600060501801004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