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BECKBURY国际有限公司所辖采油、集输、注汽作业区及综合服务大队的电机维修作业施工。招标范围:电机项修(小修、中修)、大修等工作,需1支施工队伍完成,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2实施地点:冷家油田开发公司所辖采油、集输、注汽作业区及综合服务大队。
2.3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LHZB-LJYT-2016-14(F)招标文件。工作量预测见附件
3.1、三相异步电动机实验方法GB/T1032-2012、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JB/T8680。
3.2、无行业、企业标准的执行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相关制度规范。
3.3、严格执行施工审批,在取得维修审批和安全许可后方可施工。
3.4、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上午 08:30 至11:30 ,下午 14:00 至 16:00 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206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不少于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5.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账户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 210501730108000000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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