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压外壳“p”型设备安装自动安全装置的要求
如果正压外壳包含的任何表面所具有的温度超过从内置系统可能释放出的可燃性物质的点燃温度,则应安装自动安全装置。
二、 正压外壳“p”型设备安装装置操作的规定
安全装置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操作:
对正压外壳规定的最低压力至少比对内置系统规定的最大压力高50 Pa,并且如果在压差下降到50 Pa时,安装的自动安全装置动作。
注:使用自动安全装置的报警信号(即断电或声音报警或用其他方法保证设备的安全性)是用户的责任。
三、安全装置的作用
安全装置的作用如下表所示:
此外还得满足以下要求:
a)如果保护气体是空气,内置系统中残余可燃性物质的释放,在热表面附近形成的浓度应不能超过燃烧下限的50%;或
b)如果保护气体是惰性气体,正压外壳接合面的结构和设计应有效地防止外部空气与内部惰性气体(或内部可燃性气体或蒸汽)在冷却期间进行混合。外部进入的空气不应使氧气浓度增加到超过2%(体积分数)。
四、正压外壳标志的要求
正压外壳应当标志:“警告,断电后××分钟内严禁打开任何门或盖!”
其中,××由规定的延迟时间值来代替。
延迟时间应超过热表面温度冷却到低于内置系统释放出的可燃性物质的引燃温度或低于正压外壳温度组别所用的时间。
参考文献:
GB/T 3836.5—2021 爆炸性环境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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