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服务

热门搜索: 防爆监控 电动机 防爆暖通 防爆风机

首页 行业资讯 政策解读 电商会议 人物观点 电商数据 电商干货 电商报 客户库 企业库
首页>新闻详情

粉尘涉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之共用除尘系统的情形,看图!

2026年6月2日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服务平台 防爆空调 防爆电气 防爆电机 防爆风机 防爆通讯 浏览 17 次 评论 0 次

       粉尘涉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之一: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判定情形:

     (1)混合后可能发生加剧爆炸危险反应的不同类别粉尘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比如:铝镁粉尘与锈蚀粉尘)。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含蒸气)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比如:木粉尘与喷油作业)。

    (3)两栋或者两栋以上独立的建(构)筑物内产尘点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4)同一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的产尘点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5)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通过除尘管道、出风管、风机相联通。

除外情形:

    (1)因生产工艺原因,同一部位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性气体共生、伴生。(比如:煤粉和煤气)

    (2)工贸企业中因谷物磨制、淀粉和饲料加工等生产工艺需要,除尘系统纵向跨越不同防火分区但按工艺流程独立设置的。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设置了锁气卸灰装置通过输灰管道互相联通的。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风机后共用一个排气烟囱的。

我来说两句
人参与 丨 评论0条)
图标
注册 登录    
评论列表
每页 10 条,共 0 条

品牌商品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豫公网安备41130202000490号 | 豫ICP备19015714号-1 (版权所有 防爆云平台 © Copyright 2009 -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