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T.01一、通则
在危险场所内,不应使用内护套或外护套抗拉强度低于8.5 N/mm2的电缆,除非敷设在导管内。
注:危险场所内电线和电缆的导体通常不使用实心导体(GB/T 3956—2008《电缆的导体》)。
电缆应为下列类型:
1.热塑护套、热固护套或合成橡胶护套电缆。电缆应为圆形、致密的,且任何垫层和护套应为挤压的,填充物(如果有)应不吸湿。
2.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应密封。
3.特殊电缆,例如带有合适电缆引入装置的扁电缆。电缆应为致密的,且垫层和护套应为挤压的,填充物(如果有)应不吸湿。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
——普通的坚韧橡胶护套软电缆;
——普通氯丁橡胶护套软电缆;
——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软电缆;
——加厚的氯丁橡胶护套软电缆;
——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具有同等坚固结构的塑料绝缘电缆。
对于需要经常短距离移动的固定式设备(例如导轨上的电动机),终端连接用电缆的布置应允许电缆进行必要的移动而不损伤电缆,或者也可采用适合移动式设备使用的电缆类型。当固定布线本身采用的电缆类型不适合必要的移动时,应采用有适当保护的接线盒连接固定布线与设备布线。
移动式和便携式电气设备使用的电缆应为具有加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具有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电缆或具有同等坚固结构的电缆。线芯应为5类导线,并且横截面积最小为1.0 mm2。接地导线应在电源电缆护套内。
对地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 A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可采用下列类型的电缆:
——普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
——普通的坚韧橡胶护套电缆;
——含有同等坚固结构的电缆。
对于承受强机械力作用的便携式电气设备,例如手灯、脚踏开关、桶式喷雾泵等,则不应采用上述电缆。
在危险场所内,除在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
参考文献:
GB 3836.15—2024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设计、选型、安装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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