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工网消息:各有关部门对加大吸收外资优势已采取系列措施。商务部明确表示,加大步伐扩大开放各领域,协同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对利用外资限制类数量减少一半,并继续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此外,加快外商投资体制改革的步伐。推动修改“外资三法”,尽快起草《外国投资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为外商提供稳定、可预期和透明的法律环境。
此外,商务部表示,全面推进在全国范围内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抓紧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方案进一步推进实施以及福建、广东、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的落实,提出新一批可复制试点尽快落实。促进建设吸收外资载体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经开区创新发展工程的实施。
上一篇: 我国制造业运用先进技术统一化的管理模式
下一篇: 实施智慧工厂建设的管理水平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投诉电话:0377-62377728 举报邮箱:fbypt@ex1258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