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采油厂井下作业工程(油井检泵)招标公告

2016年2月24日 来源:防爆云平台--防爆产业链一站式O2O服务平台  浏览 2339 次 评论(0)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概况招标范围:第六采油厂620口井检泵施工。 2.2计划投资:1550万元(不含税); 2.3实施地点:第六采油厂; 2.4实施周期: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5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投标人入围人数多5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服务范围满足井下维护作业施工等内容; 3.2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井下作业企业施工资质; 3.3具有省级及以上井下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2-24 0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2-28 00:0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1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刷交通银行卡或银行电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3-15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转账支票。

        六、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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