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10月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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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04
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传真:68205340
电子邮箱:huanbaochu123@163.com
附件: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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