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工程”是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精准扶贫十项工程之一。
电商扶贫工作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度融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一)电商扶贫培训工作。组织有意愿从事电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电商企业、网店从业人员、创业引领带动者、相关工作管理人员等开展全面培训。培育电商致富带头人,发挥帮带示范作用。可采用实地考察、学习交流、案例调研、会议论坛等多种培训形式。
(二)电商扶贫站(店、点)建设工作。支持贫困村电子商务站(店、点)建设。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开展县级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网点的建设。内容包括:人员培训、网店装修、网货开发、场地租赁、营销策划、摄影摄像、宣传推广、技术支持、宽带安装及使用等。
(三)建立网店带贫机制。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网店带贫机制,建立“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一店带多村”的工作机制,形成以电商创业带贫、电商产业带贫、电商就业带贫、电商网店带贫及电商入股带贫等精准带贫方式。
(四)电商扶贫营销推广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电商扶贫营销推广工作。举办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宣讲活动。组织参与各大电商平台的“年货节”、“双十一”“6.18”等网络促销推广活动。
电商扶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批转<山西省电商扶贫行动方案>和<山西省2016年电商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6〕13号)的要求,加强电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电商扶贫领导机构、电商扶贫协会,统筹全县的电商扶贫工作。结合当地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电商扶贫工作。
(二)制定电商扶贫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各市县要制定电商扶贫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全面启动电商扶贫工作。认真做好网销产品的整合与开发,全面推进电商扶贫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电商企业对接,培育本土电商品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县要加大电商扶贫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总结和宣传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利用各种渠道多方面宣传,营造电商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6〕7号)精神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脱贫攻坚精准扶贫重点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2016〕96号)要求,精准有效使用扶贫资金,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资金使用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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